取保候审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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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属以及当事人都觉得,取保候审以后就意味着没事儿了,心可以放到肚子里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全面认识一下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取保候审以后案件的最终结果。接下来,作者就常见的误区以及取保候审以后案件的几种结果进行介绍,以解答这个疑问。
误区01:取保=不起诉,案撤事了
案件的结果可以分为起诉和不起诉两大类。实务中,取保候审的确有不起诉的可能,但并不意味就一定不起诉,毕竟撇开概率谈结果都是耍流氓。接下来分享一下取保不起诉的情形,各位就明白了。
不起诉,包括侦查机关决定不起诉和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其最终结果都是解保撤案或者解保撤案后转行政处罚,只不过侦查机关决定的是主动,检察机关决定的是被动。
1.解保撤案
解保撤案,是指解除取保候审后,案件就撤销结束了,没有任何处罚,也没有前科劣迹。主要见于侦查阶段,包括办案机关直接解除取保候审,不再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形,也包括移送审查起诉后退侦,不再移送的情形,当然也包括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交流咨询,请加微信:xiayingyulvshi)
什么意思?直白一点儿讲,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或者无证据证实其违法犯罪。
有人说,公安、检察院也不是吃素的,怎么可能平白无故予以取保候审?然而,实务中,这种情况的确会出现。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不少家属和当事人错误地认为被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就会不起诉,等取保期限届满就会自动解除,案件就自然而然撤销,不用放在心上。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特别是执法越来越规范的今天,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少之又少。
2.转行政处罚
相对于直接解除取保候审,此种情形在解除时,后续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即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主要见于直接取保候审和存疑不批捕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情形。
虽然此种情况比之直接解保出现的概率会大,但是总体来说,几率仍然非常低,被取保候审人仍然不能大意。
这里提醒一下,解保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如果属于直接取保候审的,会被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即便是先行拘留后变更取保候审的,如果先行羁押天数少于解保后被出行政拘留天数的,仍然会被送往拘留所执行差额天数,仍有羁押的风险。
当然,如果先行羁押天数大于被处行政拘留天数的,则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行政拘留的相关知识可以参考往期文章《揭秘:行政拘留那些事儿……(上)》《揭秘:行政拘留那些事儿……(中)》《揭秘:行政拘留那些事儿……(下)》
误区02:取保=判决前不会被羁押
取保候审,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提供保证(保证人或保证金),等候审判的意思,分为直接取保和变更取保这2种情形。特别是先经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判决前基本上是自由的。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免押铁券,可以一劳永逸,判决前仍可能会被羁押,不可掉以轻心。
这里的羁押,主要是指逮捕,即判决前的逮捕,包括检察院批准逮捕和检察院、法院决定的逮捕3种情形。
1.批准逮捕
(1)直接取保后提请批准逮捕,主要是指证据不是特别充分或者因身体原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先行取保候审,后上述因素消失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办案机关重新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2)变更取保后提请批准逮捕,一般是指证据不足,存疑不批捕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经补充侦查,符合逮捕条件,办案机关重新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2.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院决定逮捕,是指办案机关将被取保候审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强制措施不当或者取保候审条件消失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直接决定逮捕,主要发生在直接取保候审的情形。
因此,在侦查机关被取保候审,如果被移送审查起诉,还是有很大概率被逮捕的,甚至会出现极端的情况,比如被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予以取保候审,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再次决定予以逮捕。
这里着重提醒一种情形: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检察院决定逮捕!很多当事人觉得,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或者是公安机关决定的,对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耳提面命,然而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官的传讯就不那么上心了,甚至不予理会,结果被逮捕收押,这种情形对当事人来讲,是最窝囊、最不值的,也是最不应该发生。
3.法院决定逮捕
有人说,过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没被收押,是不是就意味着看到曙光了,于是就开始飘了,特别是先被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更是自信心爆棚。虽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应予以采纳,但是,并不绝对!殊不知,法院对量刑明显不当的可以改变量刑,当然也能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如果说,检察院决定逮捕,还有机会判缓刑,那么法院决定逮捕,则意味着99%判实刑,更令人绝望。因为,有的法官觉得应当判实刑,在判决前就会将被告人逮捕收押,这是一个不详的信号。(交流咨询,请加微信:xiayingyulvshi)
误区03:取保=判缓刑
取保候审虽然比未取保的人判缓刑的概率大很多,但是,并不意味着一定判缓刑,实务中,取保候审判实刑的例子比比皆是。
1.判缓刑
判缓刑,应该是取保候审后概率最大的一种结果,也是在保住取保状态的基础上,首先应当争取的一种结果。这时律师的任务就是和检察院保持一致,说服法官采纳检察院适用缓刑的建议。
2.判实刑
当事人应当树立这样一种理念:不到判决的那一刻,都有判实刑的可能,切莫因为大意,特别是违反既定辩护策略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功亏一篑。
很多当事人开庭时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觉得或者“蓄谋已久”的提出毫无根据的无罪辩解,也许想着搏一搏,万一搏成功了就无罪没有案底了,结果,因为悔罪问题被判处实行,教训惨痛。
3.判无罪
实务中,取保候审判无罪的概率比判实刑小多了。有人说,那逮捕后不一样有判无罪的案例吗?取保候审不更容易判无罪吗?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取保候审属于比较轻缓的一种强制措施,其审查起诉也更宽松,可诉可不诉的就不会起诉了,既然起诉到了法院,基本上就断绝了无罪的可能,更不要说不看僧面看佛面的因素了。
由上可知,取保候审只是闯过第一关,取保以后仍然不可以掉以轻心,正确思路应该是,在保住取保候审不被变更的基础上,努力争取不起诉和缓刑,当然直接解保撤案最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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